子长市:建立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年初大会承诺、年终大会履诺”考核评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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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子长市建立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年初大会承诺、年终大会履诺”考核评价机制,围绕四项内容作承诺、坚持三个原则把方向、开好两个会议抓落实,释放制度活力、推进制度落地,提升村级班子的组织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以组织振兴推动乡村振兴全面发展。

围绕四项内容作承诺

一是建强村级组织。围绕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提高能力、改进作风、团结协作,在村级发展和治理中担当作为;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发展年轻党员,培养后备力量;提高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水平,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努力把村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等进行承诺履诺。

二是实现强村富民。围绕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保障脱贫村民稳定就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发展;带领群众因地制宜发展致富产业,持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改善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极创建美丽村庄;落实农村重点任务,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村富裕富足等进行承诺履诺。

三是提升治理水平。围绕加强村党组织对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加强村级配套组织建设,推动健全村级民主管理、监督、协商机制,完善村规民约,加强村务监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依法治村,建设平安乡村,化解各类矛盾问题,加强应急处置,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等进行承诺履诺。

四是为民办事服务。围绕落实党的惠民政策,帮助村民解决入园入托、上学、就业、看病、养老、出行、饮水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密切联系群众,定期走访了解群众需求,落实“领办代办、便民服务”工作机制;加强对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五保户”等人群的关心关爱;做好因病因灾意外事故导致生活严重困难群众的帮助帮扶等进行承诺履诺。

坚持三个原则把方向

一是党群参与原则。把发扬民主、依靠群众贯穿始终,坚持党员群众参与监督评价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落实党员群众参与权和知情权,确保农村社会各个层面的人员都能广泛参与到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的承诺述职、考核评议之中。

二是统筹兼顾原则。要求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要把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年初大会承诺、年终大会履诺”考核评价机制与现有制度相互衔接,有效整合,充分发挥各项制度的综合效应,统筹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乡村振兴工作,确保制度落地见效。

三是维护稳定原则。要求认真做好党员群众思想工作,引导党员群众正视本村(社区)发展的差异化,客观公正地评价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要深入细致地做好矛盾排查和调处工作,认真研究并妥善解决各类问题,积极主动化解矛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开好两个会议抓落实

一是开好年初承诺大会。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在每年的2月份至3月份召开年初承诺大会,会议由党委(党工委)书记主持,镇(街道)全体领导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队员、部分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参加,同时邀请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相关人员到会指导。会上,每一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在认真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围绕“为民办实事”作出承诺,承诺内容原则上不少于5项,并填写《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年初承诺登记表》,由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审核后上报市委组织部。

二是开好年终履诺大会。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在每年的12月份至次年1月份召开年终履诺大会,会议由党委(党工委)书记主持,镇(街道)全体领导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队员、部分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参加,同时邀请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相关人员到会指导。会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围绕年初承诺逐项作出履诺报告,带片片长对完成情况进行点评,所有参会人员以无记名方式填写《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年终履诺测评表》,按“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进行民主评议,综合评定结果上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对评定为“好”等次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进行表彰奖励并向市委推荐表彰奖励;对确定为“差”等次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要进行约谈、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只发放村干部基本补贴,取消绩效补贴。  

承诺会上鼓干劲、履诺会上见成效。自村(社区)“两委”换届以来,全市198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共承诺履诺兴办实事1685件,其中围绕建强村级组织356件,围绕实现强村富民672件,围绕提升治理水平421件,围绕为民办事服务236件,做到件件有方向、事事接地气、时时显实效,为推动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组织保障。


时间:2022-08-18 18:36:48 来源:延安市委组织部 阅读数: